汨罗市红十字会 关于接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物资等社会捐赠的公告
2020-01-30 09:35:58          来源:|8 | 编辑:zb |          浏览量:14951

汨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很多爱心企业、个人踊跃来电来函,要求捐款捐物。为响应社会各界捐赠愿望,做好社会捐赠工作,提高捐赠款物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物资

(一)物资要求。捐赠物资要符合或高于国家各项质量标准,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要求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做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

(二)主要品种。

1、医用防护服,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9。

2、医用防护N95口罩,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

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0。

4、护目镜/防护眼镜:视野开阔,有弹力带佩戴,具有防溅功能;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10213-2006;

6、防污医用帽、鞋套、防护面具、手术衣、防渗一次性隔离衣;

7、速干手消毒液,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三)接受地点。

汨罗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人:韩秀明 13789036618

张立新 13607406458

地址:汨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汨罗市高泉南路23号疾控中心四楼)

二、接受捐款

(一)汨罗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0730-5229011,联系人:韩秀明 13789036618。

账户名称:湖南省汨罗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汨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12350000000171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款物由汨罗市红十字会统一接受、登记,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捐赠的款物由汨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汨罗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9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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